建筑施工中施工安全技術規程1.施工前,由項目部會同施工人員逐步實施安全技術教育和信息披露,并實施各項安全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,不得實施。

2.施工前必須檢查安全標志、工具、儀表、電氣設備和設備,確保在施工前完好無損。 3、攀登、懸掛高空作業人員,設置高空作業安全設施人員,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和專業考試證明 4、腳手架、操作平臺、梯子、安全帶、安全網必須完好,被發現有缺陷或隱蔽,必須及時解決;危及人身安全,停止工作。 5.施工現場所有可能墜落的物體均應拆除或修復,空中作業中使用的材料應平穩地堆放,不得妨礙通行、裝卸。工具應容易地放進工具袋;通道板和攀爬工具的操作應清潔;拆卸物品,材料和廢物應立即清理干凈,而不是任何錯位或向下轉移的物品禁止丟棄。 6、多雨或多雪的室外高空作業,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、抗寒、防凍措施、水、冰、霜、雪等。建筑物、防雷設施應當提前安裝。如在四或以上的天氣如風、霧等惡劣天氣,不得進行室外攀登或懸掛作業。在暴風雪、臺風、暴雨等惡劣天氣后,應在運行安全設施上逐一檢查,發現有松動、變形、損壞、脫落等現象,應及時修復和完善。7、側操作,孔在施工過程中容易發生事故,施工必須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的防護措施,不能達到標準要求,嚴禁施工作業。